房产抵押贷款新政

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认可的本人的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、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,向银行申请取得的贷款。贷款在规定金额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分次发放或循环周转使用。

申请人要求

1、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;

2、借款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,征信要求4*0;

3、抵押房产位于贷款行所在城市,有产权证,产权清晰,可上市流通;
4、借款人在贷款行所在地具有有效的联系方式;

抵押物要求
1、  成都市区住房或商铺要求商铺临街
2、  成都市80平米以下需提供2套住房,以上只需要1套
3、  父母、子女配偶的房子均可抵押

贷款额度
1、3年内可贷7成,3-5年内6成,5-10年内5成,10-15年4成
2、增值贷不足7成,补满
贷款期限
1、最高3年,1年期:每月还息到期还本(1年后可续贷,无需评估)        
2、3年期:可等额本息或3年10年标准来还,3年期满后一次性还剩余本金

贷款利率
1、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规定执行,可在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上浮15%-30%

申请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;
2、户口簿;
3、婚姻证明;
4、房产证;
5、房产共有证;

贷款流程:
客户提交资料 → 向银行申请 →评估价值 →签订合同 →通过放款 →借款人按期还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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